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親愛的民眾您好:

  本所網站公告之遺失物若是您至本所洽公時遺忘之物品,請撥(02)25032461分機212向承辦人黃小姐電話洽詢,並請本人攜帶國民身分證前來認領。若網站公告超過六個月後,將依本所「遺失物招領處理規範」之規定處理。